6月29日午间,月之暗面发布关于融资事宜的严正声明称 ,近期市场上出现多起假借月之暗面名义的不实融资及股权交易信息,公司已发现部分机构和个人涉嫌欺诈 。声明称公司所有融资活动仅由公司直接负责,未聘任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处理月之暗面的任何融资交易。

具体声明内容如下:

一、公司所有融资活动仅由公司直接负责。未聘任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作为财务顾问 、融资顾问处理月之暗面的任何融资交易(包括新股交易、老股转让交易) 。

二、公司的老股(含普通股 、激励股权等)转让必须经公司内部批准方可进行。凡未经公司批准发生的老股交易 ,一律无效,公司将拒绝予以任何形式的确权登记,且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转让方违约责任的权利。 特别提示,上述转让限制不仅涵盖直接转让 ,亦包括通过任何形式或结构(包括但不限于特殊目的实体/SPV、上层份额、通道、代持 、委托持股、收益权转让等)的间接转让。
三、公司新股融资的额度分配,均以实际资金到账为确认依据,未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预先承诺或锁定额度 ,亦不会主动要求或授权任何机构出具资产证明 。任何声称已锁定公司投资份额 、出示所谓“公司盖章确保份额 ”文件,或以公司名义要求提供资产证明的行为,均属虚假或欺诈 ,公司对此概不负责。